臨州教發〔2017〕119號
各縣(市)教育局、人社局,州直有關學校:
為統籌安排全州教師系列職稱評審工作,確保評審工作有計劃、按時間進行,根據省人社廳、省教育廳《關于人社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321號),現將2017年度全州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
申報評審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中小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正常晉升);中小學一級教師(含正常晉升和破格晉升);州直學校中小學教師二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中專學校(助理講師、講師)職務任職資格;破格晉升中小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材料和晉升中專高級講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等省教育廳和人社廳發文確定時間后另行上報。
二、年限要求
2017年度擬申報晉升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人員從事教育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31日
三、評審要求
1.2017年度教師職稱評審仍按照省人社廳、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及配套辦法的通知》(甘人社發〔2016〕18號)中的“甘肅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執行。論文和計算機不再作為職稱評審申報的必備條件。請各縣(市)、州直各學校認真學習職稱評審政策文件和評選條件,全面領會好文件精神做好,并宣傳和解釋工作。
2.申報評審專業技術人員應按照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程序,在空崗內申報,杜絕無崗申報。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評審數量省上按10%的差額,給我州下達了4個推薦評選名額,各縣(市)、州直中學從師德師風優良、業績條件突出、符合評審條件、從事一線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中各推薦1名,州上進行評審后向省上擇優推薦4名。正常晉升職稱的,今年仍然按《關于進一步加強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實施意見》(臨州人社通[2014]358號)文件執行。
3.各縣(市)、各學校在推薦人選時,堅持向教學一線人員傾斜,突出把師德評價放在首位,并根據省人社廳、省教育廳《關于人社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321號)和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加強師德師風長效機制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甘教師〔2015〕8號)文件精神,各學校要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 、征求學生和家長意見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師任現職以來的職業操守,對教師任現職以來的師德師風進行量化考核,師德有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制”。要堅持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主要面向長期堅守在教育教學第一線,特別是優先考慮廣大邊遠山區和條件艱苦學校的優秀教師。
4.各環節工作人員要認真做好材料審核工作,層層把關,落實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機制,對審核材料不負責任、明知不合格仍然上報、上交矛盾的工作人員,要通報批評,建議有關部門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
5.在申報過程中,對使用假證件、假證明,偽造論文、獎勵、業績、工作經歷的人員,兩年內不得申報職稱,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出具假材料的單位要建議有關部門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
6.嚴格執行公示制度。2017年度擬申報晉升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人員要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職〔2016〕44號),確保各學校在向外推薦前進行公示,各縣(市)人社局、教育局要加強對公示情況的檢查監督,發現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問題,實行“一票否決制”,確保職稱評審工作的公平公正。
7.凡是申報參加2017年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職稱評審人員,要提交一篇任現專業技術職務以來2000字左右的高質量工作總結,并提交 6個講課題目,評委會將隨機抽取一個作為答辯題目,通過講課方式進行答辯,時間為20分鐘。答辯總時間控制在25分鐘以內,其中,評委提問時間控制在5分鐘左右。按照省教育廳制定的答辯辦法進行答辯。
8.請各縣(市)、州直相關學校接此通知后,按時上報評審材料,對工作不作為、慢作為給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等工作造成影響的,要逐級問責。州教育局受理材料截止時間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材料為9月15日,中小 月25日,其它范圍材料為11月1日,逾期未報送材料的縣(市)和州直相關學校,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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